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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開始受理113年度暑期實習申請

4/24更新: 需求表增列科教教育組22名實習生

一、檢送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、實習申請書及113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各1份。

二、如有申請實習意願之學生,

(一)請於  113年5月1日(星期三)前  完成繳交 實習申請書、實習計畫、自傳及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表 並送至技合處,俾便技合處於彙整後進行校內行政程序發文。

(二)或於 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前 自行繳交 實習申請書、身分證影本/護照影本(外籍人士)、學生證影本、實習計畫及自傳及推薦函、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表直接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提出申請。

(三) 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最新消息區。另獲錄取之同學,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。

三、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,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,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將開具實習證明,每份證明依規費收據標準規定,收取新臺幣30元,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「實習證明繳費方式」欄勾選繳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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