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辦法」之問卷調查表單已於113年1月17日簽准修訂通過,並自即日起開始生效
一、修正「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辦法」中之第四條第十一點條文所述之「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問卷調查表(實習技術教師)」(表號:093000207)及「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問卷調查表(實習學生)」(表號:093000208),於每題問題之後加上”理由”項目;另在「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問卷調查表(實習學生)」(表號:093000208)之第九題增加”無意見”項目。
二、檢附修正後之兩份問卷調查表。